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《金华市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办法(暂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,规范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工作,保障医保基金安全,根据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》(浙医保发〔2021〕35号)等文件精神及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,我局会同市发改委、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《金华市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办法(暂行)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,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,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。
联系人:黄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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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医疗保障局
2021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