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8日,扬州市人社局在前期书面审查的基础上,公布了扬州市2017年度诚信示范单位,授予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等270家企业“2017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”称号。
近年来,该市人社部门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管理,动态采集用人单位用工基本信息,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,各类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普遍增强。市人社部门不断创新审查方式,减轻企业负担,通过“互联网+不见面审查”书面审查11289家用人单位。
根据《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人社规〔2014〕2号)文件精神,通过企业自行申报、综合评估、征求意见、公示公告等程序,最终评定“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”等270家用人单位为2017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。